水庫工程于1958年10月開工興建,于1972年5月竣工,同期開始蓄水投入運行。水庫現有設計標準為20年一遇,校核標準為300年一遇。水庫設計正常蓄水位124.20m(黃海高程,下同),相應庫容8.0萬m3;死水位117.70m,相應庫容0.5萬m3;設計洪水位124.76m,相應庫容9.2萬m3;校核洪水位125.16m,相應庫容10.3萬m3;為完全年調節(jié)水庫,設計灌溉面積0.05萬畝。
本次除險加固設計按《防洪標準》GB50201—94和《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的有關規(guī)定,經復核該工程仍為。2)型水庫,水庫按30年一遇洪水標準設計,300年一遇洪水標準校核。水庫設計正常蓄水位124.20m,相應庫容8.0萬m3;死水位117.70m,相應庫容0.5萬m3;設計洪水位124.73m,相應庫容9.2萬m3;校核洪水位125.29m,相應庫容10.5萬m3。為完全年調節(jié)水庫,設計灌溉面積0.05萬畝。
該工程的建設,是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工程施工依靠大規(guī)模的群眾運動完成,由于施工盲目搶進度、搶速度,使得工程的施工質量難以控制,以致樞紐工程主要建筑物擋水大壩,壩下引水灌溉涵管,溢洪道等施工質量較差,雖先后進行了局部加固處理,但工程仍有不少質量隱患,有的甚至危及大壩安全,故工程一直帶病運行,被限制蓄水,嚴重影響了工程應有效益的正常發(fā)揮。
目 錄
1 綜合說明 1
1.1 緒言 1
1.2 水文 2
1.3 工程地質 2
1.4 工程任務和規(guī)模 3
1.5 建筑物除險加固設計 4
1.5.1水庫樞紐除險加固工程總體布置 4
1.5.2大壩除險加固設計 4
1.5.3溢洪道除險加固設計 5
1.5.4放水工程設計 5
1.5.5原壩下灌溉放水涵洞處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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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經濟費用的調整計算 95
13.4.2 國民經濟評價指標計算 95
13.4.3 敏感性分析 95
13.4.4 國民經濟評價結果 97
13.5 財務分析 97
13.5.1 財務收入 97
13.5.2 財務支出 98
13.5.3 財務分析 98
13.6 綜合評價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