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風險管理,就是通過對建設過程潛在的意外損失進行辨識、評估,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從而減少意外損失。風險管理一般要經過風險辨識、風險評估、風險防范的過程。

  對不同的企業(yè)來說,面對的風險不同,風險管理的對象和采取的策略也就有所不同。水利行業(yè)企業(yè)所面對的風險主要是工程風險。由于水利工程社會效益大于經濟效益,其主要面對的是自然風險

  一、水利工程的風險辨識水利樞紐工程建設一般分前期準備、建設、安裝調試和運行四個階段。經過分析我們認為在水利樞紐工程整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

  1.風險主要來自自然災害其中最嚴重的是洪水災害。汛期洪水以及暴風、雷擊和高溫、嚴寒等都可能對工程造成重大損害。洪水不僅會對已建成部分的工程、施工機具等造成損害,還會導致重大的第三者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

  2.風險具有周期性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周期一般長達數年,每年的汛期,工程都要經受或大或小的洪水考驗,因而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一般都要經歷好幾個洪水期。

  3.災害具有季節(jié)性

  絕大部分的自然災害都具有季節(jié)性,例如在南方,洪水一般集中在6~9月份,雷擊一般集中在5~10月份。在一年的不同時期,這些災害對施工安全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二、風險分析風險分析就是對將會出現的各種不確定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影響程度通過定性、定量或兩者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通過評估采取相應的對策,從而達到降低風險造成的影響或減少其發(fā)生的可能性。

  1.地震地震是破壞力極大但卻不經常發(fā)生的風險。

  2.洪水洪水是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階段的最大風險之一,但相對于其他自然災害,洪水能夠為人們所管理和控制,我們可以估計洪水所造成的損失結果,對于不同等級或類型的洪水,可以分析出它的水位、流速、淹沒范圍以及損失等。

  3.設備安裝、調試不當在工程建設的四個階段中,最大的風險常發(fā)生在安裝調試階段。水利樞紐工程電站設備總價值均在億元以上,如果設備生產單位信譽度低、產品質量差,或者安裝與調試工作稍有不妥都可能導致設備的嚴重損壞。

  4.塌方塌方與自然因素、人為因素都有關。除地震、降雨(大部分塌方因暴雨引起)、不良地質原因外,不合理的施工工藝很容易造成邊坡塌方。另外,地下廠房的施工過程中塌方的風險也很大。

  5.建材質量與工藝事故質量是整個工程安全的核心,特別是水利工程,由于失事后果的嚴重性,它對所用的原材料和工藝要求十分嚴格。

  6.暴雨地區(qū)暴雨將引發(fā)洪水,施工現場的暴雨也必將危及施工作業(yè)和許多臨時工程(如倉庫和住房等)。

  7.雷電雷擊是供電線路中最易引發(fā)停電事故的風險因素。工地現場雖有避雷設施,但雷電經高壓供電線路引入很難預防。它既導致電氣設備損壞,又使工地停電,后者又將影響用電機械的工作效率。

  8.溫度夏季高溫、冬季嚴寒或者一天內溫差很大對水利工程的施工都會帶來不良影響,特別是不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施工。

  9.短路線路或者部分電器的故障造成短路,輕者引起停電事故,重者燒毀供電設備,停電也將影響工程的施工。

  10.重物墜落大壩在施工過程中,吊卸頻繁,來往人員多,操作不小心極易引起重物意外墜落而導致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

  11.施工機具操作失誤大壩施工現場的條件通常都比較差,溫度、濕度都較高。如果設備操作人員素質較低,極易引起設備事故。

  12.裝卸及運輸事故工地現場運輸十分繁忙,必須避免碰車、翻車等事故。特別應注意工程主要設備運輸風險。

  13.火災工地上導致火災的原因很多,最主要是易燃物碰到明火。

  14.盜竊盜竊也是風險之一。

  15.第三者責任事故大堤倒塌、重物墜落等都會導致對第三者造成責任事故,例如沖垮農田和房屋,毀壞莊稼和傷及人畜等。

  三、風險防范風險的防范歸納起來有兩種基本手段:

  1.采用風險控制措施降低業(yè)主的損失采用風險控制措施降低業(yè)主的預期損失或使這種損失更具有可測性,從而改變風險,它包括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分割及風險轉移。

  2.采用財務措施處理預期風險采用財務措施處理預期風險,包括購買保險、風險自留和自我保險。

  保險是風險轉移的主要手段,也是迄今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之一。在水利工程中,業(yè)主主要是通過工程保險,與承包人、供貨商、服務商簽訂合同和留足風險費用等措施,合理地轉移和消化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風險。

  工程保險就是著眼于可能發(fā)生的不利情況和意外,從若干方面消除或補償遭遇風險時造成的損失。目前,雖然國際上并無統(tǒng)一的強制保險法規(guī),但絕大部分國家都規(guī)定承包人必須投保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但向誰投保不強行指定。

  關于強制保險,目前國際通行的做法是以業(yè)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各自的風險進行投保。但在缺陷責任期間,僅對要求承包人補救的損害部分進行保險,業(yè)主在保險單的這部分中沒有可保權益,因而這部分僅能以承包人自己的名義進行。同時,承包人若未就工程風險的轉移進行投保,業(yè)主可進行任何此等保險并保持其有效,為此目的所需要的任何費用,業(yè)主可先代為支付,并可隨時從任何應付的或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承包人投入的設備及雇傭人員的保險屬于其自身的保險責任,水利工程業(yè)主所要考慮的是為工程建筑物和由業(yè)主提供的設備的風險投保,除此之外還要為其所雇傭人員的安全投保。根據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和目前保險業(yè)市場的險種設置,可供水利工程選擇的險種主要有: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運輸險、運輸險項下延誤險、建安工程項下延誤險、專業(yè)人員責任險、人身意外險或雇主責任險、機動車輛險等。

  在風險管理過程中,由于水利工程行業(yè)與保險行業(yè)都具有明顯的專業(yè)性,行業(yè)差別較大。業(yè)主如何將水利工程對保險的特殊要求全面的向保險公司表述,同時又要從保險條款中爭取最大的風險賠償和保障。通過實踐,建議業(yè)主聘請有經驗的保險經紀公司作為他的工程保險代理,利用經紀公司的業(yè)務優(yōu)勢,得到專業(yè)而全面的保險經紀服務,同時通過經紀公司將本行業(yè)的特殊要求體現到保險的專業(yè)保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