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了防止和減輕洪水災害,根據《防汛條例》關于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的規(guī)定,國家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專題研討、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防洪預案編制要點》,以指導和推動各地防洪預案的編制工作!
【關鍵詞】防汛預案;編制;問題;責任制
1. 前言
(1)防洪預案及編制防洪預案即防御江河洪水災害、山地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臺風暴潮災害、冰凌洪水災害 及潰壩洪水災害等方案的統(tǒng)稱,編制防汛搶險預案是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方針的具體體現,是在現有工程設旋條件下,針對可能發(fā)生的各類洪水災害而預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對策和措旋,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旋指揮決策和防洪調度、搶險救災的依據。實施防訊搶險預案是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的保障。水利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yè),越來越受到中央、地方和廣大人民的普遍重視。
(2)為了減輕洪澇災害,根據可能出現的各種洪水,制定防洪預案,預做對策,十分必要。制定防洪預案,可以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的防汛任務和職責,調動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使其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既做好本身的防汛工作,又加強相互間的協(xié)作配合,做好全局防汛工作。制定防洪預案,便于指揮調度。有了預案,可以按部就班,迅速進入角色,屆時按照分工,上崗到位,統(tǒng)一指揮,分頭行動有了預案,可以盡快熟悉指揮操作流程,對屆時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什么時候什么情況下做什么,可以一目了然,增加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的計劃性、條理性和連貫性,有利于提高指揮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制定防洪預案,也是動員各行各業(yè)和廣大軍民投入防洪的過程,可以提高全民和整個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防洪的中間環(huán)節(jié)很多,制定防洪預案,除了加強了各個環(huán)節(jié)外,更為重要的是加強了各個環(huán)節(jié)之間的銜接,堵塞了漏洞,消除了死角。制定防洪預案,可以把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有機地結合起來,不僅使河道、堤防、水庫、水閘、分蓄洪區(qū)、湖泊、洼地等諸工程單元的功能得到充分發(fā)揮,而且進一步健全防御體系。使防洪系統(tǒng)發(fā)揮其整體最優(yōu)作用。
2.防洪預案的劃分
防洪預案的基本架構和內容防洪預案按災害形式可簡單地劃分為:防御洪水災害預案、防御山地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預案、防御冰凌洪水災害預案,防御臺風暴潮災害預案、防御突發(fā)性洪水(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如潰堤、垮壩等而造成的災害性洪水)預案等!
3. 編制防洪預案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1)編制防洪預案的依據編制防洪預案的依據是有關涉及防洪減災的法律、條例、規(guī)定、政策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規(guī)、條例和政策;流域防洪規(guī)劃和防御洪水方案;上級和同級人員政府頒布的有關法規(guī)以及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
(2)編制防洪預案應遵循的原則應落實防汛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種責任制,包括黨政首長負責制、防汛崗位責任制、各部門防訊責任制等。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實現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調度;實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要調動全社會的積極因素!
(3)編制防洪預案的主要目的編制防洪預案以加強防范為出發(fā)點,以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為主要目的。要合理確定防洪保護重點。不同地區(qū)、不同層次、不同部門、不同量級的洪水。防洪保護重點有所不同,但重要水庫、重要堤防、重要閘壩、重要交通干線、重要設施和重要經濟區(qū)域必須予以確保。
(4)編制范圍和審枇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有防汛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yè)都應編制防洪預案。按其所轄范圍和職責權限分別編制。長江、黃河、海河、淮河重要河段的洪水調度方案,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制定。報國務院批準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其他江河的防洪預案。按所轄范圍由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經所在流域機構審查協(xié)調,必要時報國家防訊抗旱總指揮部批準;跨地、市、縣的江河防洪預案。原則上按所轄范圍由有關地、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構批準。部門、單位、企業(yè)的防洪預案,由本單位制定后,在征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防汛抗洪關系重大的水電站,其汛期控制運用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須經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批準。
(5)防洪預案的實施防洪預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單位、企業(yè)必須執(zhí)行。這在《防汛條例》中有明確規(guī)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市、縣的黨政主要領導要對所轄區(qū)的防洪預案的實施負總責。
4.編制預案應注意的問題。
在編寫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在人員和組織上予以保障。編寫防洪預案是防汛工作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一項重要的非工程措施,對此應予以足夠的重視,組織得力人員集中編寫,在組織、人員、經費、時間上予以一定的保障!
(2)編寫預案應從防大汛抗大洪出發(fā),要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及其惡劣遭遇都要考慮,都要涵蓋,制定相應的防御對策!
(3)防洪預案應全面貫徹責任制。防汛是政府行為,在防汛責任重擔任重要角色!
(4)防洪預案應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編制防洪預案時,要密切結合當地的氣候、地理特點、洪水特性、防洪工程現狀、社會經濟情況,從實戰(zhàn)出發(f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進行編制,以實用和便于操作為目的。
(5)防洪預案要翔實具體,由于編寫預案難、繁、量大,在編寫時可以先易后難、先筒后繁,不斷補充,逐步完善。各地要根據在防汛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每年修訂一次!
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在汛前對全縣的防洪除澇工程、物資供應、通訊建設、城鎮(zhèn)防汛等準備工作,進行了認真細致、全面深入的檢查,對檢查結果一一詳細記錄在案,并針對隱患問題,制定了相應的整治方案和度汛措施,以及在超標準洪水情況下的應急搶護方案。對防洪預案在實用性、可操作性上進行改進,特別是把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編人防洪預案,做到遇汛不亂,保障抗洪有序,減少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