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修筑完成的主線施工便道為機械操作平臺,用履帶吊配合振動錘將拉森鋼板樁打入承臺區(qū)域外圍(按設計承臺外皮外擴2米)的相應位置,鋼板樁采用定尺12m長的規(guī)格,打入的鋼板樁上皮應高出圍堰上皮30cm,如一根12m鋼板樁打入要求標高后仍不穩(wěn)定,則相應位置鋼板樁長度加長。本工程在水中施工承臺設計標準類型尺寸有(順*橫*高m):5.4*5.4*2、6*6*2,兩種規(guī)格。鋼板樁從承臺北側開始打入第一根鋼板樁,然后逐步向兩邊插打,在承臺南側位置合龍,最初的一、二塊鋼板樁的打設位置和方向要確保精度,以起到樣板的作用。每完成3 米測量校正1 次,確保在同一直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