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澆筑
混凝土自由傾落的高度不超過2m;
豎向結構(墻、柱等)澆筑混凝土前,底部應先填50~100mm厚與混凝土內砂漿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
當澆筑高度超過3 m時,應采用串筒、溜槽或振動串筒下落;
梁和板的混凝土應同時澆筑,較大尺寸的梁(梁的高度大于lm)、拱和類似的結構,可單獨澆筑。
梁和板宜同時澆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單向板宜沿著板的長邊方向澆筑;拱和高度大于l m時的梁結構,可單獨澆筑混凝土。
2.施工縫
1)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之前確定,并宜留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2)施工縫的留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柱:宜留置在基礎、樓板、梁的頂面,梁和吊車梁牛腿、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2)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高超過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
。3)單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圍內;
。5)墻: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6)雙向受力板、大體積混凝土結構、拱、穹拱、薄殼、蓄水池、斗倉、多層剛架及其他結構復雜的工程,施工縫的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置。
3)在施工縫處繼續(xù)澆筑混凝土時,已澆筑的混凝土,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2N
3.后澆帶的設置和處理
后澆帶通常根據設計要求留設,并保留一段時間(若設計無要求,則至少保留28d)后再澆筑,將結構連成整體。
填充后澆帶,可采用微膨脹混凝土、強度等級比原結構強度提高一級,并保持至少15d的濕潤養(yǎng)護。后澆帶接縫處按施工縫的要求處理。
4.混凝土采用覆蓋澆水養(yǎng)護的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對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