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暖地區(qū)居住建筑節(jié)能標準
(一)適用范圍
該標準適用于嚴寒和寒冷地區(qū)設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擴建居住建筑熱工與采暖節(jié)能設計。暫無條件設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其圍護結構宜按該標準執(zhí)行。
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集體宿舍、旅館、招待所、托幼建筑等。
(二)術語
。1)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te):在采暖期起止日期內(nèi),室外逐日平均溫度的平均值。
。2)采暖期度日數(shù)(Ddi):室內(nèi)基準溫度18~C與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之間的溫差,乘以采暖期天數(shù)的數(shù)值,單位:℃·d.
(3)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εi):不同地區(qū)、不同朝向的圍護結構,因受太陽輻射和天空輻射的影響,使得其在兩側空氣溫差同樣為1K情況下,在單位時間內(nèi)通過單位建筑面積圍護結構的傳熱量會改變。這個改變后的傳熱量,與未受太陽輻射和天空輻射影響的原有傳熱量的比值,即為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
(4)建筑物體形系數(shù)(S):建筑物與室外大氣接觸的外表面積與其所包圍的體積的比值。外表面積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樓梯間隔墻和戶門的面積。
(5)窗墻面積比:窗戶洞口面積與房間立面單元面積(即建筑層高與開間定位線圍成的面積)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