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門、窗的隔聲
門、窗是隔聲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門、窗周邊的縫隙也是容易漏聲的部位。門、窗的隔聲能力往往比墻體低得多,普通門的隔聲量僅為約20dB。
提高門的隔聲能力的措施主要有:
(1)對門的周邊作密封處理;
。2)采用厚而重的門扇或采用多層復合結構門扇;
。3)設置聲閘。所謂聲閘是指設置雙重隔聲門和門斗,并在門斗內布置吸聲材料。
提高窗的隔聲能力的措施包括:
。1)采用較厚的玻璃,或采用雙層至三層玻璃,且各層玻璃的厚度不宜相同;
(2)雙層玻璃間留有空腔且雙層玻璃不平行放置,以避免或減弱吻合效應;
。3)沿雙層玻璃之間的窗框周邊填放吸聲材料;
(4)做好玻璃與窗框、窗框與墻壁之間的密封處理。
8.組合墻的隔聲
組合墻是指實體墻和門、窗的組合。組合墻的隔聲量由各組成部件的透射系數(shù)的計權平均值確定。
由于普通門、窗的隔聲量通常比墻體低,因此,組合墻的隔聲量比實體墻低。實際應用中,應按照“等傳聲量設計”的原則,使墻的隔聲量比門或窗的隔聲量高出l0dB左右。要提高組合墻的隔聲量,有效的辦法是提高隔聲較差的部件的隔聲量。
9.房間的噪聲降低值
設聲源室的聲壓級為Lp1,噪聲通過圍護結構傳到受聲室的聲壓級為Lp2,則兩室的聲壓級差值,也稱房間的噪聲降低值D=Lp1一Lp2,它不僅與兩室之間隔墻的隔聲量只有關,還決定于隔墻的面積S以及受聲室的吸聲量A,有:
同一種墻體,當房間的總吸聲量與墻面積不同時,房間的噪聲降低值是不同的。提高圍護結構的隔聲量、增加受聲室的吸聲量和減小隔墻的面積均可以降低受聲室的聲壓級。
用來檢查在使用已知隔聲量的隔墻時,受聲室的聲壓級是否滿足允許噪聲標準,上式還可以用來選擇滿足要求的隔墻的隔聲量,以便據此設計隔墻的構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