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交接證明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爐子中心線和控制標高的測量記錄以及必要的沉降觀察點的測量記錄;
2.爐體冷卻裝置、管道和爐殼的試壓記錄及焊接嚴密性試驗合格的證明
3.可動爐子或爐子可動部分的試運轉合格的證明
4.上道工序成果的保護要求
·動態(tài)式爐窯砌筑必須在爐窯單機無負荷試運轉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
·砌筑的基本程序:起始點的選擇,應從熱端向冷端或從低端向高端依次砌筑→作業(yè)點清理劃線→選磚,根據冷熱段需用不同材質的耐火磚,選用合格磚
·拱和拱頂必須從兩側拱腳同時向中心對稱砌筑,砌筑時,嚴禁將拱磚的大小頭倒置。
·砌筑施工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防止污染,保護環(huán)境。運輸垃圾的車輛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撒落或流溢。
·砌筑施工用機械造成的噪聲限值:晝間為70dB;夜間為55 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