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zhàn)后新建筑流派

 。1)風格派與構成派:時間:1917年;代表人物:荷蘭青年藝術家蒙德里安、里特維德。主張:“藝術就是基本幾何形象的組合和構圖”。俄國青年藝術家塔特林、馬來維奇把抽象幾何形體組成空間當作繪畫和雕刻的內容,作品因而很像工程結構,稱為構成派,代表建筑是塔特林設計的第三國際紀念碑。

 。2)表現派:時間:20世紀初;在建筑上常采用奇特、夸張的藝術體形來表達某種思想情緒,象征時代精神,代表建筑是門德爾松設計的波茨坦市愛因斯坦天文臺。

  二戰(zhàn)后建筑的主要思潮

  (1)對“理性主義”的充實與提高

  講究功能與技術合理,注意結合環(huán)境與服務對象的生活需要。代表人物:格羅皮烏斯、柯布西耶。代表建筑:TAC事務所設計的哈佛大學研究生中心樓。

  (2)講求技術精美的傾向

  以純凈、透明與施工精確的鋼和玻璃方盒子作為這一傾向代表。代表人物:密斯·凡·德·羅、小沙里寧。代表建筑:西格拉姆大廈。

  (3)“粗野主義”傾向

  毛糙的混凝土,沉重的構件和它們的直接組合。代表人物:柯布西耶、英國史密森夫婦、前川國男等。代表建筑:馬賽公寓、呂迪加爾行政中心。

  (4)“典雅主義”傾向

  運用傳統的美學法則來使現代的材料和結構產生規(guī)整、端莊與典雅的莊嚴感。代表人約翰遜、斯東、雅馬薩奇。代表建筑:謝爾屯藝術紀念館。

  (5)注重“高度工業(yè)技術”傾向

  主張用最新材料和各種化學制品來制造體量輕、用料少、能夠快速靈活地裝配、拆卸和改建的結構與房屋;強調系統與參數設計;流行采用玻璃幕墻。代表人物:皮阿諾、羅杰斯。代表建筑:巴黎蓬皮杜藝術中心。

  (6)講究“人情化”與“地方性”的傾向

  肯定建筑除了滿足生活功能之外,還應滿足心理感情需要。代表人物:阿爾瓦·阿爾托,代表建筑:珊納特賽羅鎮(zhèn)中心的主樓。

  (7)講求“個性”與象征的傾向

  主張使每一房屋與每一場地都具有刁;同于他人的個性與特征,在建筑形式上變化多端。大致有三種手段:運用幾何形構圖、運用抽象的象征、運用具體的象征。代表人物:路易斯·康、小沙里寧。代表建筑:朗香教堂、TWA候機樓、悉尼歌劇院。

  (8)后現代主義

  反對現代主義的機器美學,肯定建筑的復雜性與矛盾性,主要特征為:文脈主義、引喻主義、裝飾主義。代表人物:文丘里。代表建筑:老年人公寓、新奧爾良市的意大利廣場中的圣約瑟噴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