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安全評價來說,間接采集的信息一般均屬過去時間和空間的信息,是否可以在當前評價中使用,要有信息( “適用性” )的判斷。
2.評價項目組以評價機構(gòu)和委托評價單位簽訂的( 安全評價合同)為依據(jù),確定安全評價的工作目標,提出安全評價信息需求的內(nèi)容。
3.在安全評價信息的采集中,若條件允許,則盡量( 直接采集)信息。
4.在安全評價信息的采集中,信息采集結(jié)束的標志是( 完成安全評價報告)。
5.生產(chǎn)安全事故案例在安全評價中的作用是將生產(chǎn)安全事故案例作為信息,用于安全評價項目的危險和有害因素辨識,找到可能存在的( “事故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