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電算程序計算時,應注明所采用的計算程序名稱、代號、版本及編制單位,計算程序必須經過有效審定(或鑒定),電算結果應經分析認可。
。2)混凝土結構電算計算書應包括:總體信息輸入,結構簡圖,荷載簡圖,配筋簡圖,墻,柱底部截面內力簡圖及D+L計算結果簡圖,樓層側向剛度比,重力二階效應驗算,結構整體穩(wěn)定驗算,樓層受剪承載力比,周期及周期比,地震作用振型,樓層地震剪力系數(shù),框架-剪力墻結構及框架-筒體結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傾覆力矩比,地震有效質量系數(shù),總地震剪力,樓層位移及位移比,墻、柱軸壓比,框架柱的計算長度系數(shù)及超筋超限信息等。
。3)建筑裝修荷載等電算程序無法完成的荷載計算書。大跨度梁、板構件撓度及裂縫最大寬度計算書,電算程序無法完成的某些受力構件的計算書。補充構件計算書時,應提供構件平面布置簡圖和計算簡圖,并注明計算圖表或不常用公式的來源。
(4)地基承載力計算、地基變形計算(規(guī)范有要求時)、基礎計算(包括抗彎、抗剪抗沖切計算、人防結構計算、規(guī)范要求的抗震驗算及必要時的抗浮驗算)。
。5)復雜結構(包括帶轉換層的結構、帶加強層的結構、錯層結構、多塔結構、連體結構及中大型影劇院、體育場館等)應提供不少于2個不同力學模型程序的計算書。
。6)特別不規(guī)則的建筑、甲類建筑、《抗震規(guī)范》GB50011中所列高度范圍的高層建筑,應補充時程分析的計算書。《抗震規(guī)范》所列的結構應進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彈塑性變形驗算。
(7)高層建筑中的轉換層、加強層、連體結構的連接體等,宜補充結構局部的有限元分析計算書。
。8)所有的結構計算書均應校審,并由設計、校對、審核人在計算書封面上簽字。所有計算書均應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