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用和作用效應組合:
   設防烈度為7度(0.15g)及以上時,屋蓋的豎向地震作用應參照時程分析結果按支承結構的高度確定。
   基本風壓和基本雪壓應按100年一遇采用;屋蓋體型復雜時,屋面積雪分布系數(shù)、風載體型系數(shù)和風振系數(shù),應比規(guī)范要求增大或經(jīng)風洞試驗等方法確定;屋蓋坡度較大時尚宜考慮積雪融化可能產(chǎn)生的滑落沖擊荷載。尚可依據(jù)當?shù)貧庀筚Y料考慮可能超出荷載規(guī)范的風力。
溫度作用應按合理的溫差值確定。應分別考慮施工、合攏和使用三個不同時期各自的不利溫差。
除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的作用效應組合外,應增加考慮豎向地震為主的地震作用效應組合。
   (二) 計算模型和設計參數(shù)
   屋蓋結構與支承結構的主要連接部位的構造應與計算模型相符。
   計算模型應計入屋蓋結構與下部結構的協(xié)同作用。
   整體結構計算分析時,應考慮支承結構與屋蓋結構不同阻尼比的影響。若各支承結構單元動力特性不同且彼此連接薄弱,應采用整體模型與分開單獨模型進行靜載、地震、風力和溫度作用下各部位相互影響的計算分析的比較,合理取值。
   應進行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內力分析。地震作用及使用階段的結構內力組合,應以施工全過程完成后的靜載內力為初始狀態(tài)。
   除進行重力荷載下幾何非線性穩(wěn)定分析外,必要時應進行罕遇地震下考慮幾何和材料非線性的彈塑性分析。
   超長結構(如大于400m)應按《抗震規(guī)范》的要求考慮行波效應的多點和多方向地震輸入的分析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