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承建單位建立工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承建單位是工程具體實施者,在項目開工前要求承建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和質量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有明確的質量管理目標和質量管理職責,以及完善的質量管理程序和辦法。
2、為了掌握工程情況,取得良好的監(jiān)理工作效果,監(jiān)理人員要充分熟悉圖紙,并對施工圖進行審核,發(fā)現問題及時向設計單位建議。同時,參加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會。
3、在施工前準備階段,要事先做好各工序工種的質量控制,檢查各工序工種的配合情況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審查承建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選擇最佳施工方案。
督促承建單位對質量要求及設計技術要求的落實,參加分項工程技術交底會,對控制樁和水準點進行復核。
4、嚴格按標準檢查和驗收訂購的設備、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嚴禁無合格證或復試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
5、加強工序控制,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實行重點監(jiān)控,進行中間檢查和技術復核。
6、督促和檢查承建單位嚴格按照施工規(guī)范、驗收標準和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7、及時對各分項分布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簽認,不合格項目令承建單位返工,直至合格,必要時發(fā)出停工指令。
8、檢查承建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技術性較強的帶班人員的上崗操作證,甚至按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抽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