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量控制
1.凡進場材料,構配件必須先報驗,做好見證取樣工作,待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并做好計劃供應,場地保管工作,未經驗收合格和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嚴禁使用于本工程。
2.項目部在施工前必須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嚴格按照設計及相關標準,規(guī)范施工,對隱蔽工程,分項,分部工程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項目監(jiān)理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工序,嚴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相關的工程資料要及時整理并報送監(jiān)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