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則
1.符號的尺寸,房地產圖式中符號旁以數字標注的尺寸,均以毫米為單位。符號的規(guī)格在一般情況下,線劃粗0.15mm,點大為0.3mm。符別非主要部分線段長為0.6mm。以虛線表示線段,凡未注明尺寸的其實部為2.Omm,虛部為1.Omm。
2.符號的定位范圍、定位線和定位點。
(1)面積符號的輪廓線反映被說明物的范圍。
(2)線狀符號《包括權屆界線符號)的中心線為被說明要素定位線。
(3)獨立符號中,幾何圖形符號的幾何中心為定位點寬底符號,底線中心為定位點底部為直角形符號,直角頂點為定位點幾種幾何圖形組成的符號,其定位點在下方圖形的中心點或交叉點。
下方沒有底線(開口)的符號,其下方兩端點的中心點為定位點。
3.符號描繪的方向和配置
(1)獨立地物符號描繪時除規(guī)定按方向描繪外,均應坐南朝北描繪。
(2)一根為虛線,一根為實線雙線符號(如大車道)其方向遵循光線法則,虛線在光輝部,實線在暗影部。如遇拐彎,改變了陰陽向時,仍要順方向描線至下—地物相交處再進行變換。
(3)范圍較大的面積符號中,以獨立符號對范圍內植被或地物加以說明時,應根據實地地物的疏密度,合理配置獨立符號。 專業(yè)的3S站 3s8.cn
(4)范圍較小的面積符號,中間的獨立符號只是對地物性質加以說明,地物位置仍由面積符號的輪廓線表示。
(二)權界符號的應用
房地產平面圖上,對房屋及其用地的界線以權屬單元為單位一一表示。界址點符號的幾何中心,界址線中心須是權屬界址的實際中心位置,權界符號應用中應注意。
1.先繪界址點,再繪界趾線。
2.界址點標志如為界碑、界樁時,還要繪制相應的符號。
3.丘界線與單線地物重合時,單線地物符號不變,線劃粗按0.3mm繪制,(如房屋范圍線,道路、圍墻—側等)。
丘界線與雙線地物符號(如圍墻符合),雙線線劃皆按0.3mm繪制,丘界線與組合符號(如柵欄)重合時,丘界線斷在組合符號的兩端。
4.房屋范圍線除表示權屬單元用房范圍外,對界墻墻體的歸屬,根據實際情況還應分別表示自有、共有、借墻等幾種權屬關系。
5.對有爭議的,界線不清的或無明顯標志的界線用虛線表示。
(三)注記
用漢字或數字對各種名稱和房屋及其用地的房地產要素和數量進行注記時,要求層次清楚,指示明確,不遮蓋重要地物,整齊美觀,便于閱讀。
1.字體與字級:按圖式規(guī)定選用字體與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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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字隔:字隔是指同一名稱注記中字與字的間隔,文字說明注記的字隔應根據所指地物與地貌的面積而定,一般情況下,應等距離分布在被說明范圍中間的1/3處。數字注記的字隔要求,在保證注記清楚的情況下應盡能排列緊密。
3.字向,字向是注記各字字頭所朝的方向,注記的字向除按屈曲字列對水系注記可垂直于水流方向外,其它(如平行字列,垂直字列和雁行字列)排列方式注記的字向皆應朝上圖廓,如圖7—8
數字說明注記和面積注記皆為水平排列。如圖邊長注記時字列要平行于線條方向,字向朝圖廓北或西。
4.字位:字位為注記的文字和數字與被注記符號的相對位置。對獨立符號的說明,字體一般在符號的右側;依比例尺和半依比例尺符號的說明注記時,字位一般在中央。如按一般要求注記的字位影響圖中主要注記時,也可酌情移位,但必須保證注記與說明指向的明確關系。
(四)符號間關系的處理
1.順序:當不同符號相交時為了突出主次,按照清繪的順序,中斷后清繪的符號,完整繪制先清繪的符號。
2.空格:同一順序清繪的符號,當線性符號與獨立符號相交時,中斷線性符號,完整繪制獨立符號。
3.共線:當幾種線性符號共線時,表示主要線性符號,次要線性符號需要表示時?梢灾饕性符號為準,客觀表示次要線性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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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移位:為了清晰表示圖式符號所反映地物的形狀和相互間位置關系,可采用放大或縮小局部比例的方法描繪符號,或者保持主要符號的位置不變,移動次要符號,但位移量應限制在0.6mm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