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后參考文獻原則上要求用文獻本身的文字著錄。每條文獻的著錄信息源是被著錄文獻本身。這些文獻一般為正式出版物,非正式出版物可作為文內(nèi)或地腳注釋列出。注釋的著錄格式可參照參考文獻的格式。
1.每條文獻的著錄項目應齊全。專著、論文集、科技報告、學位論文、專利文獻等可依據(jù)書名頁、版本記錄頁、封面等主要信息源著錄各個項目;專著、論文集中析出的篇章及報刊上的文章依據(jù)參考文獻本身著錄析出文獻的信息,并依據(jù)主要信息源著錄析出文獻的出處;網(wǎng)絡信息依據(jù)特定網(wǎng)址中的信息著錄.
2.按順序編碼制組織的參考文獻表中的各篇文獻序號可用方括號“[ ]”,如:[1]、[2]……)。采用著者-出版年制的每條文獻的第一個著錄項目(如主要責任者等)前不用任何標志符號。
3.期刊中析出的文獻,其題名不能省略。
4.書刊名不加書名號,西文書刊名也不用斜體。
5.西文刊名可參照ISO 4-1984《文獻工作—期刊刊名縮寫的國際規(guī)則》的規(guī)定縮寫,縮寫點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