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導意見適用于某省新建、改(擴)建高速公路項目。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cè)萘吭?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jīng)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主要內(nèi)容:現(xiàn)場勘測,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路線走向,用電負荷計算,選擇變壓器,設計配電系統(tǒng)(設計配電線路、設計配電裝置、設計接地裝置、繪制臨時用電圖紙),設計防雷裝置,確定防護措施,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